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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审计局坚持“1+4+3”工作法 严格把控审计质量

时间:2024-04-23 10:08 来源:鹤壁市审计局

  鹤壁市审计局坚持“1+4+3”工作法,即压实县级审计干部审计质量控制一项责任、落实“审计项目限时办结承诺制、温馨提醒制、进度通报制、成果(报表)上报制”等四项制度、严把“日调度、周研判、中期汇报”三个节点,常态化加强审计质量管控,着力发挥审计监督质效。

  一是压实一项责任,高位推进审计项目实施。压实县级审计干部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要求县级审计干部担任审计组组长,坚持“一线指挥是常态,在局办公是例外”,每周抽出三分之二的时间盯在审计一线,做到审计现场必盯、问题线索必研、审计报告必改,扎实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二是落实四项制度,保障审计项目限时办结。严格执行《鹤壁市审计局关于提高审计项目执行效率的意见(试行)》,持续实施审计项目限时办结承诺制、温馨提醒制、进度通报制、成果(报表)上报制等四项制度,督促审计组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意识,确保审计项目顺利序时推进。

  三是严把三个节点,加强审计项目全程控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建立“日调度、周研判、中期汇报”工作机制,审计组坚持每天碰头,复盘当天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每周五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每个审计项目中期,审计组组长向局主要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以及问题定性的准确性、客观性进行集中讨论、分析和研究,及时化解可能存在的审计质量风险。(起草人:苏鑫 审核人: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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