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要求,现对全省拟取得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集中接收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5648392。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后资格核查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不含节假日)进行考试资格核查,将电话通知部分成绩合格人员提交补充资料。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被抽查人员要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级别命名)将补充资料发至电子邮箱17568965@qq.com。如被抽查人员在2023年12月20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成绩合格证。补充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被抽查人员提交的补充资料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将取消发放成绩合格证书。
附件:2023年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河南省审计厅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2023年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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