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平安建设意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日前,延津县审计局与县委签订202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包含十二个方面内容: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平安建设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增强法纪观念,严守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单位内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无进京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交通火灾安全事故;无种毒、贩毒、吸毒、制毒案件和诈骗事件发生等,保持单位大局和谐稳定,工作生活秩序良好。
为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该局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压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全局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二要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领导,落实到各股室及个人,真正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抓实落细,促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要多举措竭全力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综合治理,提升治理水平,高质量完成目标责任,持续保持全县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起草人:窦建峰 审核人:张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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