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审〔2014〕6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对我厅2009年9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关于禁止乱摊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审办〔1993〕140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修改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豫审〔2005〕154号)。
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分别是:《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审办〔2010〕29号)、《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审计监督的意见》(豫审〔2010〕207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审计机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审计机关〈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豫审〔2011〕11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审〔2011〕115号)、《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审〔2013〕105号)。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