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审〔2017〕16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6号)的要求,对我厅2013年1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份,分别是:
1.《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审计监督的意见》(豫审〔2010〕207号)。
2.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审计机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审计机关〈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豫审〔2011〕11号)。
3.《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审〔2011〕115号)。
4.《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审〔2013〕105号)。
5.《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豫审〔2014〕68号)。
6.《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厅聘请借用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审〔2015〕49号)。
7.《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机关行政指导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审〔2015〕71号)。
8.《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审〔2016〕75号)。
9.《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豫审〔2016〕94号)。
10.《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利用外部专业人员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审〔2016〕96号)。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