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豫审〔2011〕1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审计局,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经对我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决定:
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二、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三、对我厅1995年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宣布失效。其中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1983年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34件。
附件:1. 河南省审计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河南省审计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河南省审计厅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