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13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全省审计系统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初审,经厅党组同意,推荐信阳市审计局、鹿邑县审计局作为候选单位,参加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监督电话:65648308 65648358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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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213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全省审计系统的申报单位进行了初审,经厅党组同意,推荐信阳市审计局、鹿邑县审计局作为候选单位,参加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
监督电话:65648308 65648358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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