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审计业务 > 提案建议答复

关于“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保证资金补贴到位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7-24 15:44 来源:

  黄伟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保证资金补贴到位的建议》(第127号)收悉,根据大会秘书处处理意见,我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的“建设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构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等系列重要指示,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着力扶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全省审计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对公交运营补助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财政组织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时均将其作为重点内容,着力关注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市县存在城市公交运营体制不畅,城市公交发展滞后;财政对城市公交的投入不足;未实施规范的公交成本评价体系和财政补贴补偿机制等制度;违规多套取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等问题。通过审计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已进一步加大公交运营体制的改革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省财政厅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建〔2016〕46号),向中央争取并下达城市公交车行业油价补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2.08亿元。积极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和资金兑付管理,并开展了城市公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交通运输厅强化政策支撑,研究出台了《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方案》《河南省公交品质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应用信息成果,建设并运行河南省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初步搭建了一套涵盖公交营运生产全链条的物联网体系。

  下一步,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采取积极举措,加强跟踪督导,确保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为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审计跟踪监督力度。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将《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落实情况和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突出关注各市是否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占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支出比例是否达到标准;在公交运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注是否存在拨付下达资金不及时、未足额安排资金、挪用专项资金、套取骗取资金等问题,确保政策落实见效,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将通过对市县和公交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市县做好数据申报、资金拨付等前期工作,尽可能缩短资金在省市财政的停留时间,尽早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同时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跟踪督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并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强化绩效考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督促各地加大公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投入力度,研究改进对车辆数据的统计和监控,切实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和资金兑付管理,提高数据报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为测算资金分配方案提供依据;同时,督促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和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0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65648001 河南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