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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市配套费使用 建立国有供热管网公司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5-12 11:16 来源:

  陈朝福代表:

  您“关于规范城市配套费使用,建立国有供热管网公司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对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工作,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2019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审委发〔2019〕4号),对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做出明确规定;二是省委审计委员会在安排有关审计项目时,始终要求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给予高度关注。如2019年在对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南阳市、信阳市、济源市等6个省辖市11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列入审计实施方案,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审计,有力地促进了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三是落实审计署《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审办企发〔2017〕11号)规定,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对城市配套费的监督力度。如郑州市审计局2019年在对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提出11条审计建议全部被郑州市党委和政府采纳,促进建章立制15项。

  建议收到后,省审计厅党组立即安排部署,责成厅办公室、投资审计处等相关处室,抽调专人对提案中反映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并制定有效举措,持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力度,确保国有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在2020年4月印发的《全省审计机关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审〔2020〕58号)中明确提出,在省市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同步审计中,加强对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重点关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二是责成洛阳市审计局在省市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同步审计中嵌入完成洛阳市2019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关注洛阳市供热企业使用城市配套费情况。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持续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对城市配套费的审计监督力度,做到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安全和发挥绩效。

  感谢您对河南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5月9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65510233 河南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