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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12-31 17:24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现发布河南省审计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止。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履行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工作目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开属性予以规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厅网站的规划建设、内容审核、信息发布以及保障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信息宣传工作质量持续提升、机制不断健全、流程更加规范,在当好上传下达的“传声筒”、互相学习的“交流台”、领导决策的“信息源”方面积极作为,有力推动了上级决策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有效宣传了全省审计机关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为全省审计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我厅在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定期培训的基础上,经常利用日常业务学习等时机,组织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范围、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进行教育学习。今年以来我厅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5次,举办全省审计系统信息公开培训班1次,参加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培训班1次,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对各业务处完成的审计结果公告做到及时上网,对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专人负责,在法定期限内提前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省审计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取得良好效果。

2019年,省审计厅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51篇,其中公告审计结果12篇,发布厅工作动态信息64篇、招标中标公示7篇、市县审计机关工作动态信息1533篇,发布领导讲话、人事任免、评先表彰等其他信息35篇,并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特别是设立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栏,刘岩松同志先进事迹专辑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省审计厅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9件,依据国家法规对申请人进行了及时答复。2019年,省审计厅不予公开政府信息461篇,主要包括厅党组会议纪要、厅长办公会议纪要、厅审计业务会议纪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审计系统内部运行的有关审计工作方案和部署阶段性工作的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省审计厅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省审计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主要是对信息属于应公开信息或者不应公开信息的界限把握不够清晰、准确。三是审计结果公告的还不够及时、全面,厅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设置的还不够科学、合理等。

今后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的效果。同时,针对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采取严格落实责任、随时检查督导等形式,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针对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尺度把握不准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三是指导各地审计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对各地审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督导,指导各地审计部门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