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审计厅关于省财政厅
组织省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和厅机关及所属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决定
豫审财决﹝2016﹞29号
单位: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新乡市自由街139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107001729108877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王晓昌
一、关于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违规获得成品油价格补贴问题的处罚。
违法事实: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多报汽车运营时间,多获得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176.92万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处罚决定:将企业多领的补贴资金收缴国库。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河南省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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