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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6-09-30 23:59 来源:财政一处,


 

——2016927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上

河南省审计厅厅长 刘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客观求实,坚持推动改革,更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意见,创新理财机制,提高资金绩效,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省财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调控措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资金收缴不规范。一是财政代编预算规模仍然较大。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级财政要严格控制代编预算事项,细化预算编制。但省财政2015年代编事项仍有124项、预算规模86.12亿元,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占年初预算的11.64%。二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不准确。省属高校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费等收入3626万元,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入库。

    (二)省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近年省级专项资金清理归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碎片化的现象。一是专项资金项目多。省政府要求,每个省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一般不再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目录,共21大类395项,其中13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数量超过了5项,个别部门达25项。二是部分专项资金用途相近。如省属高校发展专项高等教育综合提升专项,存在补助对象和支出范围交叉重复问题。三是少数项目执行中再次拆分。如对外公开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专项”6000万元,在安排分配时,实际又分为由两个不同处室管理的小巨人项目补助经费瞪羚企业专项资金。四是个别专项资金分配存在散、小问题。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2878万元,补助1254家中小企业,平均补助每家企业2.3万元,补助最少的企业仅2100元。

    (三)涉企财政资金分配环节监管不严。一是5个省直部门把关不严,对26家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补助财政资金2051.6万元,有的部门向所属单位个别职工成立的空壳企业补助项目资金,所申报的项目实际并不存在。二是33家企业弄虚作假,违规获得财政资金3283万元。如3家企业篡改项目投资资料,以旧充新,骗取财政资金498万元;3家公交公司虚报车辆数量和运行时间,骗取成品油价格补贴628.8万元。

    (四)部分预算执行效率不高。一是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省财政未按预算法要求在30天内下拨的共193项、477.03亿元;上年度财政结转资金中,32.32亿元未按规定在630日前明确到单位和项目,占结转资金的33.2%;当年省财政追加的383个项目、15.34亿元,没有执行而形成结转,不符合省政府关于追加经费预算当年应支出完毕的要求。二是3个项目资金拨付缓慢。如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4.96亿元,省财政切块下达给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后,由于有关部门下发项目申报指南晚,造成市县不能及时组织评审并分配资金,3.27亿元资金滞留超过一年。

    (五)部分政府债券使用不规范。一是78个市县置换债券资金闲置71.86亿元,造成财政背负双重资金成本,多支付利息9863万元。二是个别市县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合规15.42亿元。3个市县将置换债券扩大范围用于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57亿元;6个市县将置换债券违规用于与存量债务无关的支出事项8.85亿元。三是18个市县安排使用新增债券资金12.26亿元,未按规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六)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仍需加强。一是35个市县财政结余资金或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28.73亿元,未按照国务院要求收回财政重新安排。二是8个市县收回5.79亿元存量资金后,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三是35个市县级财政部门应清理未清理财政专户179个。

    此外,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省级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反映的社保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数与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数不一致等问题。审计提出后,省财政已对决算草案进行了调整。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全省地税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依法征管不到位。9个省辖市财税部门虚收空转税款4.94亿元;12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市)地税局预征187户企业税款3.48亿元;11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市)地税局应征未征3314户企业税费2.41亿元。审计还发现,某地税所所长涉嫌收受贿赂,少征税款2371万元。审计移交后,有关人员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少征现象。由于地税和国土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未掌握企业新增用地等涉税信息,12个省辖市、8个省直管县(市)地税局少征757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1.28亿元。其中:南阳市地税部门少征309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4747万元。

    (三)驾校行业税收征管薄弱。15个省辖市、9个省直管县(市)地税局20142015年少征900所驾校营业税及附加9491万元。如鹤壁市20142015年应征17所驾校营业税698万元,实际征收37.98万元,征收率仅为5.4%

    (四)代开发票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地税部门在为66家期货公司居间人代开发票时,未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造成税款流失1303万元。二是4家企业在代开发票时将房屋租赁业务篡改为物业服务,偷逃房产税405.14万元。三是4家企业和4名个人在没有真实业务背景的情况下,代开虚假发票1.03亿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9个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这些部门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公务用车改革基本完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报和执行不规范。一是6个部门和22个二级预算单位未将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上级补助收入等编入部门预算2.48亿元。二是1个部门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项目经费2894万元没有细化。三是1个部门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虚报项目、多报人数申领经费451.2万元。四是3个部门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改变预算用途927.9万元。如预算安排的职教攻坚二期专项资金中,740万元实际用于了省属中小学教学楼装修、设备购置等。

    (二)少数单位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1个部门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采取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用于吃喝招待等支出624.2万元。二是2个部门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目标考核奖等443.82万元。三是3个二级预算单位公款购买礼品券、购物卡、土特产等46.75万元。四是201名省直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

    (三)收入和资产管理问题较多。一是2个二级预算单位和8家协会违规收费2782.2万元。二是1个部门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未执行合同约定,少收房租收入338.16万元。三是4个部门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在购置和处置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方面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有的单位未合理调剂使用房产,一边房产闲置,一边在外租房。

    (四)原有账户资金清理工作进展较慢。按照省政府的要求,2015年底省直单位除基本户以外的账户要予以撤销,账户资金要基本消化完毕。抽查29个省直部门发现,截至2015年底,上述部门基本户以外的账户仍有239个,资金余额16.71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8978万元。上述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脱离了财政监督。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持续对国务院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和部门推动简政放权力度不够。15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在201512月底之前清理或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1个市县未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5个县个别部门未在法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个市未按规定承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截至20163月底,省政府下发的266项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省直部门直通事项目录中,有72项未实现直通。

    (二)部分建设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缓慢。审计抽查了2166个县乡公路、农村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发现58个县的1157个项目未按计划开工,涉及投资21.07亿元;76个县的553个项目未及时完工,涉及投资18.78亿元。由于编制项目规划时间仓促、用地手续办理周期长等原因,全省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普遍存在资金到位后,项目变更多、选址难、推进慢的问题。其中舞钢等38个县(市)2014年规划建设项目1569个,截至20163月底,420个项目尚未开工,未开工率为26.77%。对全省10A类重点项目2015年完成投资情况核实后发现,9个项目虚报完成投资64.32亿元,是实际完成投资额28.67亿元的2.2倍。

    (三)个别项目闲置或效益不佳。17个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未投入运行。如濮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1.37亿元,于20135月底建成后,闲置至今。个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与实际需求不匹配,造成项目建成后闲置。如洛宁县2个学校新建食堂项目,投资316.3万元,20144月竣工,至今未投入使用。临颍县石桥乡教学点仅有9名学生,却建有8个教室。由于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个别地方新能源汽车购置后无法投入运营。荥阳市公交有限公司201412月购置纯电动汽车200台,至20163月底,94台汽车仍然没有运营,涉及财政补贴5640万元。

    五、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我省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未按期完成城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30个市县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开工任务”31084套,占任务数的34.7%22个市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12727套,占任务数的27.33%。二是部分已建成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76个市县42492套保障性住房因审核分配不及时、地址偏僻等原因,空置时间超过一年。三是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利用效率不高。88个市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1.58亿元、21个市县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31.56亿元,至2015年底已闲置超过1年,借款单位承担的贷款利息达3.86亿元。四是89个市县违规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3127户,拨付补助资金2207.6万元。

    (二)黄河滩区迁建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兰考、范县、封丘3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范县、兰考申报不符合条件的迁建人口191人,涉及财政补助资金542.44万元。其中包括非农业户口且在村内无房人口21人,婚嫁外迁人口96人等。二是5家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如兰考试点项目外墙保温材料要求厚度为80毫米,实际厚度为50毫米。三是2个标段施工单位涉嫌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2.71亿元,9个标段48家投标单位串通投标,合同金额2.92亿元。

    (三)城乡低保等民生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对部分市县民生补贴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750人违规享受低保等补贴资金459.8万元。其中1406人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补助395.5万元,265人不符合条件享受五保供养补助33.01万元,79人不符合条件享受优抚补助31.26万元。二是232人违规获得小额担保贷款1565万元、财政贴息129.6万元,475名财政供养人员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713万元。三是384人违规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民办教师养老保险补助等养老补贴138.2万元。四是3家医疗机构和97名个人弄虚作假,多报销新农合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医保补助123.3万元。

    (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审计情况。10个县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对公立医院少投入财政资金4136万元。其中3个县为了达到改革政策的规定标准,采用先拨后退的方式,虚增财政补助公立医院支出2111万元。二是2家县级公立医院违规与销售大型医疗设备的企业成立合作科室,对收益进行分成,6家县级公立医院未经批准采购8台大型医疗设备。

    (五)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情况。6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政府、1个县交通局、4个乡镇政府和19个村截留应支付给村民的补偿款2349万元。二是1个单位和4名个人以虚假资料套取拆迁补偿资金482.51万元。三是16名村干部通过伪造签名等手段,涉嫌贪污侵占拆迁补偿资金120.22万元。

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审计情况

    对郑州等10个省辖市和永城市20112014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相关资金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矿业权数2225个,占全省矿业权总数的6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国土部门违规审批新设采矿权132宗。其中新设矿权不符合区域规划17宗,招拍挂程序不规范57宗,化大为小、化整为零规避审批权限22宗。二是矿业权人违法违规勘查开发。324个探矿权人未履行法定勘查义务;170个企业或个人存在无证采矿、越界开采、未经批准改变开采规模或开采方式等问题;15个探矿权人未经批准改变勘查方式,个别企业以采代探。三是违规转让矿业权。审计发现矿业权人违规转让矿业权数量34个,其中未经审批擅自转让或对外承包30个,涉嫌不公平交易4个。四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定执行不力。137个采矿权人没有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589个采矿权人少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37亿元。同时抽查发现,41个已关闭矿山没有履行环境治理义务,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长期无人治理。

七、省属高校审计情况

    对河南理工大学等5所省属高校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入管理不规范。河南理工大学等2所高校未将房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8489万元,中原工学院少收房租收入210.62万元,河南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考试报名费等收入729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安阳师范学院所属3个处未将收取的考试报名费等收入255.8万元上交学校财务,私设小金库。二是中原工学院等3所高校存在公款旅游或公款报销因私费用问题。三是河南理工大学等4所高校大宗物品购置和工程建设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1.55亿元。四是河南理工大学挪用以前年度科研经费结余1.23亿元,用于本校教职工住宅楼开发建设。该校后勤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审计移交后,有关人员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629日,陈润儿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责任,敢于面对问题敢于暴露问题敢于正视问题,积极主动整改问题,赢得人大和社会的认同和信任。会议要求一要严明纪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责任,严格处理到位,决不能搞既往不咎,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姑息纵容,决不能半点含糊。二要严格责任。省审计厅、监察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整改任务清单,交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对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省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督办。三要严肃追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是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问题,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省政府书面报告。712日,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省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为了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省审计厅、监察厅按照省政府要求,与责任单位签订了审计整改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进行执纪问责。

    各市县、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落实审计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除因一些客观原因整改尚时日外,基本得到纠正。一是整改效率高。从问题金额看,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资金闲置、少征税款等问题金额266.12亿元已整改231.19亿元,整改率达到86.87%;从问题个数看,审计工作报告中共有101项问题,已整改到位问题86项,正在整改15项。二是整改结果实。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增收节支6.96亿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4.52亿元;促进拨付到位保障房建设资金47.8亿元;促进闲置政府债券资金及时置换71.86亿元,节约利息支出近亿元;促进放管服事项落实55项;压缩专项资金项目数量104项;撤销财政专户和部门银行账户256个。三是追责力度大。对于审计移送的违法违规问题,司法机关立案侦查22人,纪检监察部门和主管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9人,给予组织处理964人。其中,对企业或个人骗取民生补贴资金问题,市县监察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收回补贴资金1970万元的同时,给予当事人、有关经办人员党纪政纪处分299人,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219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市县、各部门根据审计建议,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共建立、完善、清理有关规章制度125项,防止一些问题屡改屡犯。

    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到位,有的是因为企业或个人经营状况差,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足额资金补缴税费,有的是因为项目建设需要一个推进过程,还有的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个别少数遗留问题,需要逐步梳理解决。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税收征管审计方面。目前已追缴税款和滞纳金3.14亿元,追缴进度67.66%。二是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方面。由于工期安排、汛期暴雨延滞工程进度等原因,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任务仍有4266套未完工;由于建设位置偏远、供需比例失调、申请人员不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仍有16990套保障性住房空置超过1。三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未完工的114个县乡公路、农村公路项目将于11月底前完成;关于7个省辖市420个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尚未开工问题,由于项目变更等原因,尚有未开工项目82个。四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计方面。关于9个省辖市589个采矿权人少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问题,由于相关矿山企业矿权灭失、经营效益差、资金压力大等原因,造成企业缴存保证金较少,目前已补缴1.06亿元。

    97,陈润儿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监察厅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第一,要一抓到底,不留尾巴。对所有需要整改的问题,要一把尺子,一抓到底,对限期拒不整改的,在纪律执行上应更加严格。第二,要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省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省审计厅、监察厅继续做好督促检查,齐抓共管,对账销号。第三,要举一反三,规范管理。注重点面结合,在整改点上问题的同时,认真分析原因,从制度上解决面上的问题,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注重条块结合,及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做到信息共享,尤其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注重上下结合,省直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基层存在的问题,从小从细抓起,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九、审计意见

    (一)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财政代编事项,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强化年度预算理念,加强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编制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着力解决部门原有账户和财政专户存量资金长期闲置问题,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

    (二)深入推进省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内部机构之间的职责与权限,推进资金整合与政府机构职能调整同步进行;归并重复交叉设置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缩专项资金的数量,推进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对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专项资金要坚决取消,并逐步减少涉企资金等竞争性领域方面的专项资金,体现财政资金的公共属性。

(三)加大对民生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有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创新民生补贴资金的管理方式,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促进民生资金的分配和发放更加精准,推动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实到位;政府监督部门应将民生补贴资金的发放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提高矿产资源的管理水平。国土、安监、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横向联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主管部门应结合简政放权要求,在清理压缩前置审批的基础上,把矿业权人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基层涉矿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负责、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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