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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五个统一”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再审计

时间:2024-01-23 09:01 来源:焦作市审计局

  为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和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严肃查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2024年伊始,焦作市审计局采取“五统一”模式,对辖区所有县(市、区)2021年以来中央、省级和市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审计,力促整改全覆盖。

  一是统一组织。由市审计局计划督察科牵头,全部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区)审计局共同参与,统一实施交叉审计,每个县(市、区)审计组分别由市局分管局领导任组长、业务科长任副组长,县(市、区)业务骨干任主审,充分调动市县两级审计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统一方案。市审计局计划督察科在整改情况试点审计的基础上,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将2021年以来中央、省和市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问题纳入审计范围,重点关注整改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整改真实完整性合规等方面情况。

  三是统一培训。对整改情况进行再审计、再监督,审前,组织全体审计人员对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暂行办法》等审计整改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学习,确保每一位审计人员做到能解读、能运用、能认定、能推动。

  四是统一报告。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参考省审计厅下发的最新审计报告模板,统一拟定审计报告框架,明确每一类问题的表述、定性和参考法规,落实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的规定。

  五是统一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场审计结束后,将由市审计局局长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对各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集中审理,统一标准进行定性和统一尺度进行处理,做到同类问题定性一致、处理一致、横向可比,提高问题处理的精准度和公正性。(起草人:黄允胜 审核人:张正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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