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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访】汪中山:应制定黄河保护法,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

时间:2020-05-28 11:04 来源:中国审计报

  应制定黄河保护法

  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

  ——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审计厅厅长汪中山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审计厅厅长汪中山提交了关于制定黄河保护法的议案。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汪中山结合近年来对沿黄九省区黄河保护与发展现状的调研,针对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成了这一议案。

  汪中山表示,黄河生态建设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黄河一直“ 体弱多病”,比如断流压力和防洪威胁并存,流域内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任务繁重,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紧张,生态环境用水难以保障;生态系统退化,水土流失、草原退化、土地沙化现象还比较严重,水沙关系不协调等。黄河已经成为世界治理任务最艰巨、保护难度最大的河流之一。

  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长江保护法草案,长江保护法呼之欲出。汪中山认为,相比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更加脆弱,水资源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黄河流经九省区,但上中下游的合作治理机制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目前法律未按照流域自然规律设置,限制了司法保护功能的发挥。“ 制定黄河保护法,依法保护黄河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遏制生态退化,保障黄河流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刻不容缓。”

  汪中山认为,尽管有关黄河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已经形成了一定体系,但由于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没有根本扭转“多龙治水”的局面。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环境下,亟须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统一调整保护黄河的法律,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硬约束,为打造我国重要生态屏障、确保黄河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黄河保护法成为专门性法律后,可以在更高的法律效力上统筹协调黄河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开发与保护工作 ,有效处理上下游、干支流之间的关系,形成跨区域、跨部门 、全要素、全流域横向立法体系,使黄河保护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在汪中山看来,制定黄河保护法, 既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需要。他建议,应将制定黄河保护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尽快启动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沿黄河各省、自治区立法机构和有关部门参与起草。“ 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明晰黄河保护的责任,构建统一完善的保护体系,细化黄河保护具体措施,切实保护好、治理好黄河,确保黄河安澜。”



   来源:中国审计报